任职要求
1. 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年龄一般32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科研成果优异者可放宽至35周岁;
2. 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发表本学科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以上;
3. 学科方向:(1)战略与创新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与组织管理、经济法或国际经济法、会计、财务管理;(2)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3)工业工程(含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人因工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福利待遇
1. 在站2年,期间按协议执行基础年薪;若期间入围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可享受额外生活补贴;
2. 出站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可享受额外生活补贴;
3. 在站期间,若取得卓越学术贡献,出站后可申请留校聘用;4. 可优先安排入住教师公寓2年(协议在站期间免租金);若校内没有房源时可申请租房补贴(1000元/月,资助期限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