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年龄一般32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科研成果优异者可放宽至35周岁;
2. 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发表本学科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以上;
3. 学科方向:(1)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力学(含制造工艺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先进设计制造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动力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含水工结构力学);(2)工程力学、动力学与控制、流体力学、固体力学;(3)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含水工结构力学)、土木水利、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利水电。
福利待遇
1. 在站2年,期间按协议执行基础年薪;
2. 出站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可享受额外生活补贴;
3. 可享受2年平安外籍来华人士意外险;
4. 可优先安排入住教师公寓2年(协议在站期间免租金);若校内没有房源时可申请租房补贴(1000元/月,资助期限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