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1.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 担任省级及以上口腔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其以上职务;
8. 取得省级(含)以上人才称号;
9. 近三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0. 具有10年及以上三级公立医院相关临床工作经验(须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及医社保缴交证明);
11. 特别优秀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