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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聘网-职位详情页,精神科医师B

精神科医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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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图标 潍坊
工作经验图标 经验不限
教育经历图标 硕士
职位描述
基础医学
精神心理科
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应聘人员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7. 需取得医师资格证(2025年八年制毕业生除外),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8. 国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博士研究生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前补交者不予聘任。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9. 学历:研究生; 10. 学位:硕士及以上; 11. 研究生专业要求: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2. 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型硕士应在2025年底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福利待遇 1. 本次招聘人员均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2. 根据《潍坊市市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和《潍坊市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3. 享受潍坊市人才住房租赁政策。 4. 享受医院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工作地点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点图标地点圆形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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