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或即将获得合成生物学、酶学、微生物学、天然产物化学、代谢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
2.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
3.学风严谨,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较好的英语写作水平,以第一作者在领域主流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5.需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福利待遇
1.基础薪酬:最高可达研究所副研究员标准,优秀者可一事一议,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天津市奖励资助:
(1)天津港保税区博士后资助:研究所评价优秀者,可获得天津港保税区资助资金30万元(分两年资助)。研究所基础薪酬与保税区资助实行累加支持。
(2)天津市“博士后创新岗位”:天津市择优支持入选者20万元奖励资助。研究所基础薪酬与天津市资助实行累加支持。
3.成果转化奖励: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根据研究所制度给予额外奖励。
4.解决本人及新生子女落入研究所集体户口。
5.可申请租住研究所周转住房。
6.享受健康体检、带薪年假等福利。
※地方支持政策以最新文件和政府部门解释为准。
职业发展
研究所出站博士后可优先申请留所工作,并为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发展空间:
1.取得一定成果的博士后,可申请研究所副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择优进入研究所正式科研队伍、纳入事业编制。
2.取得突出标志性成果且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研究所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中国科学院人才计划,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
3.留所工作奖励资助
(1)对入选天津市博士后创新岗位全职引进的博士后,出站2年内留津工作后,天津市支持20万元奖励资助。
(2)对入选经天津市认定的国家博士后重点资助项目全职引进的博士后,出站2年内留津工作后,天津市支持30万元奖励资助。
※地方支持政策以最新文件和政府部门解释为准,就高不叠加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