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
5、熟悉学院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和教学科研管理,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6、身体健康,副教授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63周岁。
7、全职来校工作。
8、凡有犯罪前科人员一律不得应聘。
9、原则上具有硕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0、具有公办、民办副校长工作经历不少于五年。
11、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对学校建设具有战略性构想和创新性思维。
12、具有高校教学管理岗位工作经验,熟悉职业教育政策及高校教学和教务管理,懂得教育教学规律或具有分管行政、学校内涵建设、学工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1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63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受聘后能全职在岗履职
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引进科研团队待遇实行“一事一议”。根据应聘者的条件和岗位目标任务,提供优厚的薪酬福利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保障。
2、住房待遇:在南昌市/县内无住房,可提供住房保障。
3、符合南昌市人才引进政策,另外可享受3万—10万不等的生活补助(一年),住房补贴可享受6万—10万住房补贴。(具体以南昌市现行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