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 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主管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0日至2007年9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0日至2007年9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 失信被执行人;
6. 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 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