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优秀高层次人才分为I、Ⅱ、Ⅲ层次。近五年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且在所从事学科、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
2. 招聘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三)应具有博士学位。(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五)身心健康。
福利待遇:
1. 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费,服务期内发放购房补贴或安家费。
2. 首个聘期内I层次人才参照教授最低岗位标准享受薪资待遇,Ⅱ层次、Ⅲ层次人才参照副教授最低岗位标准享受薪资待遇。
3. 所有引进人才均可给予高校事业编制。
4. 以上类别人才,学校可提供面积不等的11年校内过渡住房。
5. 符合条件的拟引进人才可同时申报省级特聘教授,可享受数额不等的资助经费。
6. 引进人才到岗后可申报南京师范大学中青年领军人才计划,每年可获得数额不等的专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