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年龄要求:1979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二、如具备以下情况者,条件可相应放宽:
1.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含后备人选)、省级杰出人才奖获得者、省级重大人才计
划入选者等省部级及以上专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
宽至大学本科(本科专业要求:(081805K)飞行技术、(082001)航空航天工程、
(082002)飞行器设计与工程、(082003)飞行器制造工程、(082008T)飞行器控
制与信息工程、(082009T)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082010T)智能飞行器技术),
且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2.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本科专业要求:(081805K)
飞行技术、(082001)航空航天工程、(082002)飞行器设计与工程、(082003)飞
行器制造工程、(082008T)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082009T)无人驾驶航空器系
统工程、(082010T)智能飞行器技术),且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9月9日及以后出
生。
3.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且具备以下条件之
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本科专业要求:(081805K)飞行技术、(082001)
航空航天工程、(082002)飞行器设计与工程、(082003)飞行器制造工程、(082008T)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082009T)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082010T)智能飞
行器技术),且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选手;
(2)全国一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
队、三人赛项前5队的选手);
(3)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获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队、
三人赛项第1队的选手)。
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待遇及学校相关标准执行。
(二)绩效工资。原则上按照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行发放。其中未取得高级职称的E1 - E3类博士研究生,在进校的前三年可以享受校内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三年后仍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绩效工资按照本人实际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对档执行。
(三)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及服务期协议,其中高层次人才各岗位的引进费用支付、工作任务、考核标准等将在协议中明确。顶尖人才(A类)人才保障配套资金、协议任务奖励、住房待遇等实行“一才一议”。
(四)符合《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附件2)的人才,人才具体待遇如下:
人才类别
合计
(万元)
人才保障
配套资金
(万元)
协议任务奖励
(万元)
住房待遇
配偶安置
顶尖人才(A类)
面议
面议
面议
服务期内协议任务可申报重大工作任务、科研、教学等相关奖励
面议
如配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可视情况安置工作
领军人才(B类)
200+
60
140
可申请校内值班房1套或按学院值班房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杰出人才(C类)
180+
54
126
拔尖人才(D类)
120+
36
84
博士人才
(E1 - E3类)
80+~110+
24 - 33
56 - 77
其他优秀人才
(F类)
40+
12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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