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 理学或工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颁发的教员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大载重无人机操作专项资质,可熟练操控最大起飞重量≥50kg、有效载重≥15kg的无人机;
3、熟悉空域申报全流程,可独立向当地空管部门、民航监管局提交超视距飞行申请材料,确保作业空域合规;
4、具有无人机领域企业行业工作经历。
福利待遇
1.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形式为学校人事代理,为事业编制外聘用,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
2.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南昌市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