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2. 其他条件:一、年龄要求:1979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如具备以下情况者,条件可相应放宽:
1.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省级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负责人、省级辅导员年度人物获得者、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能力提升训练营)二等奖(特别表现奖)及以上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且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2. 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含后备人选)、省级杰出人才奖获得者、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省部级及以上专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本科专业要求:专业不限),且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3. 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本科专业要求:专业不限),且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4. 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本科专业要求:专业不限),且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选手;
(2)全国一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队、三人赛项前5队的选手);
(3)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获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队、三人赛项第1队的选手)。
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待遇及学校相关标准执行。
(二)绩效工资。原则上按照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行发放。其中未取得高级职称的E1 - E10类博士研究生,在进校的前三年可以享受校内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三年后仍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绩效工资按照本人实际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对档执行。
(三)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及服务期协议,其中高层次人才各岗位的引进费用支付、工作任务、考核标准等将在协议中明确。顶尖人才(A类)人才保障配套资金、协议任务奖励、住房待遇等实行“一才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