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4. 年龄为45周岁以下;
5. 在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6. 身心健康,恪守学术道德,学风正派;
7. 科研潜力满足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福利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才(A0)
岗位待遇(学科领军人才的引进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3)聘为二级及以上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4)配套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工作需求,以外部引进或内部遴选的方式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二)特聘教授(A1)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3)聘为三级及以上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4)配套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工作需求,以外部引进或内部遴选的方式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三)青年领军人才(A2)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3)聘为四级及以上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对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配套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工作需求,以外部引进或内部遴选的方式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四)学术骨干人才(A3)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3)聘为四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4)配套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
(五)产业化人才(A4)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3)聘为四级教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六)高水平博士人才(B1)
(1)事业编制,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至副教授七级岗,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学校有偿人才公寓住房一套并享受对应安家费。
(七)博士人才(B2)
(1)事业编制,聘用到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并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学校有偿人才公寓住房一套并享受对应安家费。
(八)师资博士后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和待遇;
(2)自进站起认定讲师资格,出站时达到一定业绩条件可申请留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