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聘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大气、噪声、水环境、固废、重金属、环评)、水文与水资源、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水工环)、管理科学与工程(双碳减排)、生物学(微生物学)、生态学(微生物生态学)、生物工程(生物资源与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
2. 具有下列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固废资源化利用、环境噪声治理、环境地球化学、人工智能+环保、土壤地下水修复、矿山修复、流域综合治理研究背景和科研经历者。
福利待遇:
1.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照黄淮实验室薪酬办法和人才引育办法执行。
2.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黄淮实验室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