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身体健康;
4. 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
5. 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6. 研究生专业要求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机械工程方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方向、机械电子工程方向)、电气工程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动力机械及工程方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
福利待遇
1.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2. 符合条件的博士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安家费、并可申请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20余万元以及潍坊市安居工程相关人才待遇30万元。其他待遇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和驻地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