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6.研究生专业要求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一级科学(道路与铁道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力学一级学科、地质学一级学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符合条件的博士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安家费、并可申请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20余万元以及潍坊市安居工程相关人才待遇30万元。其他待遇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和驻地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