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与创新精神;
2.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 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 申请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或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SCI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取相当水平的科研成果。
5. 专业方向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生物技术与基因工程、动物营养与饲料、动物医学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为税前20 - 25万元、具体由团队和申请人协商确定。
2. 按规定享受海南省人才引进有关政策、院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3. 享受海南省博士后项目资助和日常资助等专项经费资助。在站期间入选国资计划、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等人员、出站后优先留院工作。
4. 在站期间、按照规定支持参加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认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