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军队人员博士后:面向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军队在职干部和文职人员;
2.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35周岁(含)以下、获得博士学位3年(含)以内。
3.申请进入临床医学流动站或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放宽获得博士学位时间限制。
4.申请人必须全脱产入站、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成果要求:近5年代表作成果(第—/通讯作者)包含下列条件之—:
(1)A类资助:
• SCI收录期刊中科院1区IF≥10.0发表论著1篇;
• SCI收录期刊中科院前2区发表论著2篇、且累计IF≥15.0。
(2)B类资助:
• SCI收录期刊中科院前2区IF≥5.0发表论著1篇;
• SCI收录期刊中科院前3区发表论著2篇、且累计IF≥8.0。
(3)C类资助:
• SCI收录期刊中科院前3区或IF≥3.0发表论著1篇;
• 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2篇、且累计IF≥5.0。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国境外高校(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毕业博士、可不受发表论著限制申请入站。
研究方向:
1.特殊环境创伤并发症防治
2.创伤感染防治
福利待遇:
1.科研启动金:所有类型博士后入站后、由专家评定后一次性给予科研启动金10万 - 50万元不等。
2.住房保障: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公寓(家具家电齐全、拎包入住)或发放租房补助(2124元/月)。
3.科研奖励:根据发表论文和获批课题、可享受最高172.8万元科研绩效奖励。在站期间如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除享受基本年薪、课题绩效奖励外、叠加享受上级部门项目资助经费、其中入选国家和重庆市“博新计划”者将获得60万元资助(40万元为日常资助发放到个人、随政策调整)、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军队按照1:1匹配经费。
4.其他待遇:军队人员在站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每年提供免费员工体检1次。在站期间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后期满出站可优先认定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