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学历及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根据专业需求和研究课题情况可适当放宽)、应为近三年毕业的博士毕业生。
2. 专业要求: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
3. 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备较好的英语阅读和写作水平、博士期间发表1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4. 其他要求:申请人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医学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学术道德。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
(1)基本薪酬:进入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在基地期间的待遇、按医院同级别在职职工标准享受档案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按医院医疗平均数的100%发放);另外给予8万元生活补贴(按服务期限分年发)。出站成果优异者、给予额外绩效奖励。
(2)专项资助:自治区博士后专项资助在站两年每年约8万元人才津贴、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文件为准。
(3)科研启动经费:医院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实验条件、提供10 - 20万元的科研启动基金。
(4)科研奖励:在基地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论文、项目、奖励)按医院科研绩效奖励政策执行给与奖励。
(5)生活保障与补助:提供2500元/月住房补贴、给予300元/月的生活补助、协助办理落户、解决子女入学等问题。
(6)其他稳定的福利:入职即享受五险一金、国家法定假期、医院工会福利、带薪休假等福利。
2. 科研支持:
(1)积极协助申请国家、自治区各级各类科学基金和博士后基金项目、获批后医院再额外提供1:1配套资金。
(2)“桂博新计划资助”:招收引进的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治区给予15万元/年资助、连续资助两年。医院给予1:1配套。经费使用按照人社部函〔2023〕104号规定。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配套资助:对在站期间获得博后基金资助的博士后、自治区给予配套5万元、按科研经费管理使用。
3. 出站去向:入站或出站后满足医院公开招聘任职条件者、可优先按照“一事一议”政策办理人才引进到医院工作、出站后可获得实名编制和享受南宁市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