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80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福利待遇
领军人才:要求符合《四川省人才分类目录(2024年)》中的C类及以上人才。待遇:一事一议、一人一案。拔尖人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且符合《四川省人才分类目录(2024年)中》的D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1. 解决国家事业编制,基本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入职后,前3年可享受副教授绩效工资。
2. 安家补助(税前):70 - 80万;
3. 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类10 - 15万;自然科学类15 - 20万;
4. 高层次人才绩效奖:3000 - 8000元/月;
5. 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3年;
6. 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紧缺人才:1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