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1.符合榆林学院发〔2024〕63号《榆林学院高质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条件要求。
2.年龄40周岁以下。
福利待遇:
1.按照陕西省相关政策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进校后享受校聘副教授绩效待遇3年。
3.学校未提供房源前,发放人才住房补贴3年。
4.夫妻双方均属引进人才的,不影响另一方享受引进人才的待遇。
5.学校解决引进人才子女的入学问题。
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具体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