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 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年龄46周岁以下,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福利待遇:
1. 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 副高职称以下博士入职起前三年校内绩效工资按副教授待遇执行。
3. 引进安家费一般不低于80万元。具体费用综合考虑应聘人员年龄、专业适应性、已有学术业绩数量和影响力等因素确定。来校报到并签署人才引进协议后,人才引进安家费一次性发放。
4. 科研启动费:理工类30万元,其他类20万元。
5. 给予5年住房补贴(每年末发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