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岗位等级:专技十级(中级)
2.专业:社会学类;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交通运输类;农林经济管理类;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7.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福利待遇:
1. 我校“协议薪资(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实行滚动享受制,即第一个服务期满且届满考核合格后,下一个服务期可以继续享受此待遇。
2.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使用实名事业编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除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外,每个聘期均享受协议薪资(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人才津贴及伙食补助等。
3. 首聘期提供免费住房(90 - 120㎡)或提供优厚租房补贴。
4. 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硕士学位者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入职享受教职人员控制数,其余编外聘用。
5. 协助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6. 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人才,符合自治区“青苗人才培养专项”政策的,额外享受自治区配套的待遇。经认定符合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
7. 预引进在读博士:享受优厚的生活补助(最高可享受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