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精神,德才兼备;
2. 需求专业:儿科学、遗传学、基因组学、分子生物学、基础医学、内科学、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信息学;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即未到36岁生日),博士毕业于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4. 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发表过影响因子10分以上的中科院一区SCI论文者,年龄与获得博士学位年限可适当放宽;
6. 进站要求:一档博士后中科院二区SCI论文1篇,二档博士后中科院二区SCI论文2篇,三档博士后中科院一区SCI论文1篇,四档博士后中科院一区SCI论文2篇;
7. 出站要求:一档博士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且发表SCI论文1篇;或中科院一区SCI论文2篇;或中科院二区SCI论文3篇;二档博士后国家自然基金1项,且发表SCI论文1篇;三档博士后国家自然基金1项,且发表中科院一区SCI论文1篇;四档博士后国家自然基金2项(包括合作导师申请的项目,其中博士后至少主持一项国家自然基金),且发表SCI论文1篇。
福利待遇
1. 薪酬福利:第一档待遇40万/年,启动费40万,第二档待遇50万/年,启动费50万,第三档待遇70万/年,启动费70万,第四档待遇100万/年,启动费100万;
2. 按照福州大学博士后出站考核,考核良好及以上,一次性发放科研绩效10万元;
3. 若超额完成出站要求,可按更高档次给与补发待遇;
4. 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各类人才项目计划,若入选下列人才计划,待遇叠加。(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2)福建省优秀博士后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资助期2年。
5. 住房优惠:享受房租补贴,每月3000元;
6. 博士后可申报以下项目资助:
博士后项目资助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面上资助: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5万元)。
(2)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
(3)另有若干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可供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