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镁合金等轻合金表面处理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及其在高防腐等领域应用的研究背景,并且已发表3篇及以上高水平论文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件。
2. 身体健康、心理阳光,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能够全职在校从事博士后研究1~3年。
3. 年龄35周岁以下,获博士学位(化工、材料)不超过3年;特别优秀者,进站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福利待遇
1. 学校博士后固定待遇:根据学科发展和科学研究需要招收的全职学科博士后,进站后人事档案转入合肥工业大学,分为A、B两类。
A类:具有优秀的学术背景和科研能力,学术成果突出。
B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好的科研潜力。
学科博士后聘期内按合同制人员进行管理,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学科博士后聘期内采用岗位薪酬,根据招收类型,薪资分别为:
学科博士后A类:岗位薪酬每年不低于35万元(税前)(学校、省市承担35万元,合作导师、企业另自主配套薪资10 - 15万元)。
学科博士后B类:岗位薪酬每年不低于25万元(税前)(学校、省市承担25万元,合作导师、企业另自主配套薪资8 - 10万元)。
学校设立“尚新”博士后特别津贴,对表现优秀的在站学科博士后进行资助,资助金额8 - 30万元。
学校提供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按科研项目方式管理。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依托合肥工业大学申报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及博士后人才计划项目。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香江学者等,所获得的资助经费不计入学校发放的薪酬待遇;获批准的科研项目按照学校教师科研项目相同管理方式执行。
根据安徽省相关文件,出站后首次到安徽省内各类企业就业的博士后,给予30万元留皖生活补贴。
博士后子女可申请到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附属中学就读。
2. 合作导师及企业奖励:合作导师提供实验研究全部经费(不低于10万元);配备博士生、硕士生组建研究团队。
博士后期间,有1篇Top期刊高水平论文发表则年终科研绩效增额不低于2万元,有2篇及以上Top期刊高水平论文发表则年终科研绩效增额不低于5万元。
博士后期间若获批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等国家级课题且学术成果丰富,出站时优先推荐留校任职并直接进入研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