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岗位工作,遵纪守法,无不良从业记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2. 具体条件:高级职称岗位:副高职称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取得硕士学位,原则上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公立三甲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医院急需紧缺岗位年龄条件或学位条件可适当放宽。博士研究生岗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医院急需紧缺岗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福利待遇
1. 受邀来院参加面试考核者,医院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2. 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待遇如下:岗位津贴20 - 400万元/年(税前待遇,下同)、安置费30 - 200万元、科研经费40 - 1000万元。医院提供科研场所,根据科研工作需要配备科研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奖金和相应福利待遇;纳入医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入院后医院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