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具备优良的科技创新潜质,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
2)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福利待遇
1)聘为副研究员/研究员,获得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格。优先保证研究生招生名额。
2)提供科研启动与人才专项经费300 - 800万(含国家支持)
3)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匹配支持一定的住房补贴,提供两居室人才周转住房1套。
4)提供必须的办公和实验用房、正式编制岗位、博士后、研究生及派遣人员等人员支持,根据北京市政策解决本人、配偶及子女户口,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特别拔尖、急需人才,采取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