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具备优良的科技创新潜质,有独立开展工作和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人应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
2)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不少于3年(含)的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担任副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国家重大任务急需,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特别优秀者,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福利待遇
1)聘为研究员或副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优先保证研究生招生名额。
2)提供科研启动与人才专项经费200 - 800万(含院支持)。
3)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匹配支持一定的住房补贴,提供人才周转住房。
4)提供必须的办公和实验用房、正式编制岗位、博士后、研究生及派遣人员等人员支持,根据北京市政策解决本人、配偶及子女户口,协助解决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