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 非现役军人;
7. 非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 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非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 非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10. 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福利待遇:
1. 本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办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