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高尚师德、严谨学风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4. 年龄中级岗位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正高级岗位人员不超过55周岁(196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5.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福利待遇:
1.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2. 薪酬待遇按国家、山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