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为准;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专业要求:(1)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2)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3)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4)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福利待遇:
1.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