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原则上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毕业生(部分紧缺人才、领军性人才、企业高级职称人才、高级技师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行政岗位可降低学历要求),并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3. 热爱教育行业、热爱职业教育、热爱学生工作、认同学校办学理念,有高校教师资格优先(若无,须进校一年内获得);
4. 专业对口,达到对应岗位能力条件,能到企业从事产教融合工作,有企业工作经验优先;
5.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正接受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反师德师风或有关规定不适宜的;
4. 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
5. 入职后因个人原因导致学校无法为其缴纳社保的。
3. 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熟悉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规律;
5. 具有较强的统筹与决策、语言表达与文字写作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及承压能力;
6. 在高等学校担任过中层以上负责人,或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担任过校级负责人,或在大型企业担任过中层以上管理职务。
福利待遇
1. 提供在同类高校中具有竞争力的待遇水平,紧缺专业、特别优秀的人才在上述参考标准基础上可适当提高;高级职称、博士(后)、专业带头人、部门负责人、校领导等学校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实行“一事一议”;
2. 学校为教职工建立完善的福利保障政策,提供“五险一金”;
3. 学校提供免费往返校车,便于教职工通勤;
4. 享受三节福利、生日福利、用餐补贴、学历津贴、职称津贴、各类工会活动、带薪寒暑假、部分岗位专项津贴、教职工宿舍等;
5. 具有畅通的职称晋升和个人发展渠道,提供学习培训机会和学历提升奖励政策,如高校教师资格证考取、技术职称评聘、技能大赛和各类国内外培训等机会和平台;
6.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具体参见南昌新“人才10条”;
7. 特别优秀的人才,学校将提供丰厚的条件,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