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申请人除应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身心健康,恪守高校科研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 获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 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已取得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4) 已初步选定科研团队或课题组,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前沿、符合国家战略需求。
福利待遇
1. 薪酬税前30万+/年,按月发放,支持两年,同时,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享受学校科研奖励;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人员薪酬待遇叠加(最高53万+/年);
2. 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 符合条件可租住精装修博士后公寓或申请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2500元/月起);享受采暖补贴、健康体检;
4. 享受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政策;
5. 可申请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
6. 期满出站可以按照人才引进方式申请学校相应岗位;
7. 在站期间可以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8. 在站期间可以申报吉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择优资助项目、成果转化落地项目等,出站入职学校岗位可申请吉林省留吉人才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