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学风端正;
2. 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3.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5. 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6. 能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包括校企联聘方式);
7. 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招收规定。
福利待遇:
1. 薪酬叠加。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基础薪酬,院级单位及合作导师提供配套经费,并叠加享受国家及天津市各类博士后资助;
2. 对于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将给予特别支持,详细情况可与学校博管办老师联系咨询;
3. 支持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支持申报各类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支持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4. 提供“双一流”A类高校的优质科研平台;
5. 享受学校正式教职工医疗待遇及工会福利,提供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租住学校公寓,享受住房补贴;子女可入读优质附属幼儿园及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