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2.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 2025年河北农业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50名,以引进高水平博士为主,并兼顾急需紧缺专业和特殊领域的用人需求,采取全年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对于紧缺专业或专业业务能力突出的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4.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6. 学术型博士要求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专业学位博士要求获得研究生学历和专业博士学位。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除公安学类)、教育学门类、文学门类、历史学门类、理学门类(除天文学类)、工学门类(除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兵器科学与技术类、核科学与技术类、公安技术)、农学门类、医学门类、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
7. 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国家级科研院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国(境)外大学(科研院所),教育部评选的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8. 上述第7条规定院校及学科以外的博士毕业生:农学门类、化学类、生物学类、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生态学专业(方向)要求达到《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附件)中“青年才俊”以上条件,其他专业(方向)要求达到《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中“优秀博士(后)”以上条件。
9. 马克思主义学院、渤海校区基础课部、渤海校区文管系、外国语学院、园林与旅游学院(风景园林专业)、理学院(数学类专业)、城乡建设学院(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市政工程专业)、海洋学院(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以及个别特殊急需领域的博士选聘不受上述第7及第8条规定的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