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所需学科(专业):翻译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日语)、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区域国别学相关学科、国际传播。
福利待遇:
1. 学术团队(T类):原则上由一名学术领军人才(A类)或学术带头人(B类)作为团队负责人,由3名及以上学术骨干(C类)或优秀博士(D类)作为团队核心成员组成。
2. 学术领军人才(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省级教学名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
3. 学术带头人(B类):博士或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至少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教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或理工科获得单项120万元、人文社科获得单项8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100万以上。近5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科院大类一、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一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4. 学术骨干(C类):
1. C1科研为主型:博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40周岁以下。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或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1项;或理工科获得单项100万元、人文社科获得单项6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近5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科院大类一、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一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 C2教学为主型:博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45周岁以下。近5年内在二级核心期刊发表教研论文1篇且取得以下4项中的任意两项:(1)主持省级课程、或教材、或实践实验教学项目。(2)主持省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并结题。(3)全国教师教学竞赛(创新或青年)三等奖,或省级教师教学竞赛(创新或青年)一等奖,或获评省级教坛新秀。(4)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或厅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3. C3社会服务与推广型:博士,45周岁以下,具有丰富的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社会资源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政府部门正处级及以上或大中型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近5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科院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二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决策建议稿1项。近5年内,参与市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或大型项目(排名前2),且经证实已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理工科获得单项120万元、人文社科获得单项8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60万以上。
5. 优秀博士(D1类):博士,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后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近4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科院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二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6. 上述五类引进人员,均需提供反映能力的有关证书、发表论文和论著、收录证明等详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相应待遇如下:人才类别学校安家费(万元)租房补贴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万元)其他待遇T协商每年2万元,补贴3年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面议A协商面议可直聘正高。B200自然科学35;人文社科25C150每年1.2万元,补贴3年自然科学20;人文社科15可直聘副高。D1120自然科学10;人文社科8本次事业编制招聘所需专业均为学院重点发展学科,在上述基础上可另行商议平台建设经费。此外,根据《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20 - 60万元的宁波市购房补贴(引进前在甬购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另外根据相应人才类别,还可享受15 - 800万元的安家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