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聘对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2. 招聘基本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高等学校教师,担任研究生导师且近三年主持国家项目的可放宽到52岁。
4.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法学
福利待遇
1.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