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科基础扎实,求知欲强,有科研志趣,具备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教育情怀,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认同学校价值理念,乐于为三亚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6.车辆工程(新能源)、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车辆感知)、测控技术与仪器、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数据计算及应用
福利待遇
1. 第一类:国家级人才、学科带头人、海外著名大学优秀教授等高水平人才:20 - 50万;50 - 100万;可购买学校250㎡产权叠拼式别墅或220㎡产权跃层式住房;30 - 60万;不限。国内著名大学教授或正高级职称博士(国内优秀教授):8 - 20万;20 - 40万;按学校标准享受购房待遇,不大于160平米;20 - 25万。
2. 第二类:国内著名大学副教授或副高级职称博士(国内优秀副教授):5 - 10万;10 - 20万;按学校标准享受购房待遇,不大于140平米;13 - 20万;若干。
3. 第三类:优秀博士(近五年科研成果达到相应标准):3 - 5万;5 - 10万;按学校标准享受购房待遇,不大于140平米;11 - 16万;若干。
4. 第四类:其他正、副高级职称人才及博士:3 - 5万;5 - 10万;按学校标准享受购房待遇,不大于140平米;教授16万;副教授13万;博士11万;若干。注:符合海南省各项人才政策标准者同时享受学校相应待遇和海南省人才配套政策相应待遇。
5. 海南省人才引进有关配套政策(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1. 大师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分别按不超过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标准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100%产权。
2. 大师人才、杰出人才直接纳入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范围,领军人才优先推荐参加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遴选。
3. 符合条件的拔尖人才(50岁以下)(D类)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50岁以下)(E类)可按照标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4. 按照海南省相关政策,各类高层次人才对应享受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5. 大师人才享受2万元、杰出人才1万元的政府医疗保健服务待遇、领军级以上人才享受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含各类公立专科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服务。
6. 领军人才以上层次的子女户籍转入海南,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大师级人才直系亲属就读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
7. 根据《海南省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配套资助办法(试行)》相关政策,我省推荐入选的或省外引进的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均可申请按所入选人才项目资助的1:1比例配套资助,最高可达100万元。
8. 海南省自2019年起设立“南海系列”育才计划,鼓励省内人才积极申报,入选“南海名家”可享受50万元人才补贴,入选“南海名家青年项目”可享受30万元人才补贴。
9. 入选海南省”南海新星”可享受最低20万元人才补贴。
10. 入选“银发精英”可申请认定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待遇。
6. 其他福利待遇:
1. 学术绩效奖金(应聘时近五年学术科研成果须达到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应考核标准)。
2. 年终福利及岗位考核津贴。
3. 交通补贴。
4. 餐费补贴。
5. 住房补贴。
6. 校内过渡性单间公寓。
7. 符合条件者享受假期探亲机票报销。
8. 员工福利险(含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
9. 员工健康体检、高层次人才体检。
10. 高品质附属幼儿园及附属公办小学配套。
11. 吉利员工购车优惠(含沃尔沃、吉利、领克、吉利银河等汽车品牌)。
12. 其他工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