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博士学位。
2. 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预聘副教授不超过30周岁,可适当放宽。
3. 副教授应具有副高级或中级职务任职资历、博士后经历,通过学校副教授职称评审。
4. 预聘副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助理教授岗位评审。
5.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学、日语语言文学、越南语语言文学、泰语语言文学、国别与区域研究相关专业。
6. 区域国别学、世界史、外国哲学专业(本、硕、博至少一个阶段为第1条所示的专业)。
7. 熟悉相关学科及专业的前沿理论、学术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
8. 有一定的学术科研成果,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9. 高层次人才须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1项或国家社科基金其他项目2项经验。
10. 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酌情放宽。
福利待遇
1. 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
2. 学校在合同聘期内提供租赁住房约6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