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 无正高级职称任职资历的,需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学、日语语言文学、越南语语言文学、泰语语言文学、国别与区域研究相关专业。
2. 区域国别学、世界史、外国哲学专业(本、硕、博至少一个阶段为第1条所示的专业)。
3. 熟悉相关学科及专业的前沿理论、学术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
4. 有一定的学术科研成果,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5. 高层次人才须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1项或国家社科基金其他项目2项经验。
6. 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酌情放宽。
福利待遇
1. 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
2. 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9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 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4.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5. 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通过评审后直接聘为教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