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符合招聘计划中对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学科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招聘条件的要求。
4. 全日制统招院校毕业,教师需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 无行为不良记录,不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6. 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规律,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7. 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8. 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敬业,作风端正。
9. 军转干部优先。
福利待遇:
1. 教师及研究人员薪酬待遇:
(1)硕士研究生:工资+超课时费+教科研奖励。
(2)博士研究生:工资+超课时费+博士津贴+教科研奖励;未评副教授职称的享受副教授待遇。
2. 行政管理薪酬待遇:薪酬待遇面议。
3. 其他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带薪寒暑假、免费班车、健康体检、交通补助、误餐补助、生活补助(应届毕业生)、员工宿舍。
4. 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可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