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符合招聘计划中对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学科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招聘条件的要求。
4. 全日制统招院校毕业,教师需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 无行为不良记录,不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所学专业及其他要求:
1.4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敬业踏实,有良好的气质与形象,举止得体,身心健康;
3.具备行政、管理、中文、档案等方面的文字工作;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5.勇于创新,善于接受新鲜事物,具有开拓的工作精神;6.从事行政类工作5年以上;7.军转干部优先。
福利待遇:
1. 教师及研究人员薪酬待遇:硕士研究生:工资 + 超课时费 + 教科研奖励;博士研究生:工资 + 超课时费 + 博士津贴 + 教科研奖励;未评副教授职称的享受副教授待遇。
2. 行政管理薪酬待遇:薪酬待遇面议。
3. 其他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带薪寒暑假、免费班车、健康体检、交通补助、误餐补助、生活补助(应届毕业生)、员工宿舍。
4. 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可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