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和科研创新潜力;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进站后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学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福利待遇
1. 学校根据房源情况提供租赁住房约40平方米,若暂未安排住房的,每月发放生活补贴税前800元。发放生活补贴时长和租赁住房期限,师资博士后累计不超过3年,科研博士后累计不超过2年,项目博士后累计不超过项目资助期(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2. 中国籍博士后享受与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体检、工会福利、伙食补助等待遇。
3. 外籍博士后由学校为其购买商业保险,享受与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同等的体检、工会福利、伙食补助等待遇。
4. 在站期间,学校安排子女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园入学。
5. 工作业绩达到学校职称评审要求,可参加研究系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评审指标单列。
6. 可根据科研需要申请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7. 学校支持博士后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基金或博士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