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近两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的具体选调条件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工作人员;
5.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对象
选调符合资格条件的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岗位对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2年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外科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