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材料科学或化学工程相关学科背景优先考虑。年龄小于35周岁(不含),博士毕业不超过3年;
2. 热爱科研,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强烈的进取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品行端正,做事细致认真,工作踏实努力,进站要求全职脱产。
福利待遇:
1. 录用后将保证充足的研究经费和良好的实验条件;
2.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博士后相关规定和清华大学有关规定执行:享受清华大学博士后五险一金、周转公寓(如个人放弃租住学校周转公寓,提供租房补贴4.2万元/年)及办理子女入园入学、升学,公费医疗等福利待遇。根据北京市博士后管理政策办理有关落户事宜;
3. 鼓励并推荐博士后申请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
(1) 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给予两年64万元资助;
(2) 清华大学博士后“水木学者”支持计划,校发年薪30万元(税前);
(3)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4)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