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校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身心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
(二)岗位条件
1.符合相关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2.专任教师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专业(方向)
小学教育、教育学等相关专业
备注
讲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福利待遇
1.五险一金;
2.绩效奖金;
3.节日福利;
4.定期体检;
5.校龄工资;
6.周末双休及带薪寒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