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热爱高校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 身心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
4. 符合相关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5. 专任教师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7. 专业(方向):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相关专业。
8. 讲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福利待遇
1. 五险一金;
2. 绩效奖金;
3. 节日福利;
4. 定期体检;
5. 校龄工资;
6. 周末双休及带薪寒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