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3.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4. 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善于团结协作,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贡献;
5.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6. 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良好;
7. 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8. 诚实守信,个人档案与材料无虚假情况、无隐瞒信息;
9. 无劳资纠纷和不良从业记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10.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1. 学校分三个类别引进博士:
1. 博士 + 正高,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才,且在近 5 年有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
2. 博士 + 副高,年龄 45 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且在近 5 年有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
3. 博士,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且在近 5 年有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 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 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3. 符合南宁学院引进博士 + 正高、博士 + 副高或博士人才要求。
14.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本、硕、博其中一个专业须为英语类、日语类、翻译类相关专业,有系统的英语、日语相关学科培养背景;(2) 在海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5. 专业为文学、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
福利待遇:
1. 人才待遇:
1. 薪酬福利,各类别人才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详见公告正文)
2. 成长发展,学校以利用硕士点建设契机,以学科专业发展为人才资源配置导向,实施“教师专业能力提升计划”“访问学者支持计划”“不孤学者引育计划”等,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快培育青年学科骨干。
3. 组织氛围:
1. 坐落在在国家级新区——南宁市五象新区之中,学校获评“广西首批绿色学校”,拥有国家 AAA 级景区的校园环境,校内有优质幼儿园、新华书店、肯德基、瑞幸咖啡等便利生活设施。
2. 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部门活动。
3. 灵活、畅通、公开的沟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