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2. 基本条件: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 基本条件:教育观念正确。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4. 基本条件: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在教育教学教研上取得优异成绩。
5. 基本条件:职业道德良好。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群众威信高,身心健康;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6. 具体条件: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年龄在45岁以下(1979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初中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
7. 具体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相一致。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8. 具体条件:具有6年及以上英语学科教学工作经历。一线教师近三年须一直承担本学科一线教学工作,工作以来具有两届(含)以上任教毕业班经历;专职教研员目前须承担中学英语教研工作,且有两年及以上教研工作经历。
9. 具体条件:近五年的年度考核、教学实绩、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0. 具体条件:在教育教学教研上取得优异成绩。曾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或作为主讲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优质课类(现场授课)一等奖等教学竞赛奖项。(至少具备一项,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前)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人员。
17. 应聘人员“三龄两历”等:以干部档案中组织审核认定为准。具有初中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