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奉献精神和协作意识。
4、国内高校或研究机构优秀博士及博士后,海外留学归国博士及博士后;本、硕、博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发展潜力。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与学位,年龄原则上在35岁以下,分为A、B、C三类,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A类和B类博士具有博士后经历或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原则上可放宽到45岁。
福利待遇
1. 青年人才A类: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共15 - 20万元;科研培育费:理工科10 - 20万元,文管艺术类8 - 15万元。在标准额度内按照保障性与激励性结合的方式,以项目立项支持。
2. 青年人才B类: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共5 - 10万元;科研培育费:理工科10 - 20万元,文管艺术类8 - 15万元。在标准额度内按照保障性与激励性结合的方式,以项目立项支持。
3. 青年人才C类:安家费5万元,科研培育费:学校按照专职辅导员有关政策执行相关待遇。
另:
(1)属于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重点培育建设学科及学校紧缺学科急需的优秀A类博士,提供校内周转房房源一套,本人按照学校定价购买。
(2)到校工作后立项国家基金(含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经学校研究确认后,提供校内周转房房源一套,本人按照学校定价购买。
(3)安排租住学校青年公寓。
4. 对新引进的青年博士、学术成果突出者,直聘校聘副教授或教授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5. 在省内外同层次及以上本科高校取得高级职称的博士按《河南工程学院新进人员职称认定办法(修订)》的规定认定高级职称。
6. 依据学校与知名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后有关协议,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入职后即可推荐进入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落实河南省和学校相关博士后资助相关待遇。
7. 博士享受每月博士学位津贴1150元。
8. 学校根据有需求、有岗位、有贡献的原则,博士配偶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可以有条件地以人事代理方式解决工作。申请解决配偶工作的博士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到校后主持国家基金(含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主持获得省部级政府教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国家级教科研奖励;学校认定的紧缺学科的优秀博士。
9. 工业软件类博士及其他确定为紧缺学科专业的A类博士,在上述待遇的基础上住房补贴可上浮最高10万元;视人员需求提供校内周转房房源一套,本人按照学校定价购买。具体紧缺学科专业与相关用人单位联系确认。
郑州市、河南省人才配套有关政策:
1. 郑州市政策:在郑工作并经省市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含卓越工程师)首次购房补贴标准:按照购房价格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国(境)外优秀博士后安家补助提高至30万元。
2. 河南省博士后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安家费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