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需求目录(详见附件)具体年龄要求为准。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6.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财政、经济、贸易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企业管理方向)
福利待遇
1. 享受衡阳市博士研究生引进相关待遇。具体人才补贴政策以《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为准(可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 - 政策资讯 - 人才政策栏查询)。
2. 补贴:学校给予科研生活补贴50万元;另享受衡阳市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4000元/月,最高享受期限为3年。
3. 学校在首聘期内提供过渡性住房;在衡阳市首次购房的可另享受衡阳市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4. 新进博士如未取得高级职称,在首聘合同期内按副高七级职称享受校内待遇。
5. 需要解决配偶(子女)工作的,学校负责提供1个就业岗位,按国家现行人事政策采用合同制安置。
6. 符合衡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引进人才按认定类别给予6万 - 30万元补贴,最高享受期限为5年。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认定的人才类别和相关政策一次性给予20万 - 100万元购房补贴。
7. 博士研究生综合年收入20万 - 40万,上述待遇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特别优秀的博士可面议。